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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閃電”不是基督教

時間:2019年05月17日


圣經(jīng)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四至五節(jié),耶穌回答他們說:“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因為將來要有許多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許多人。”接下來,在二十三至二十六節(jié),主耶穌又說:“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這里!或說,基督在那里!你們不要信。因為,假基督和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跡和大奇事;若是可能,連選民也要迷惑了。看哪,我預先告訴你們了。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曠野里,你們不要出去;或說,看哪,基督在內(nèi)室里,你們不要信。”

主耶穌預言有關(guān)假基督、假先知要來迷惑人的事,二千年以來,在不同的時期、許多國家的教會中都出現(xiàn)過。今天,這假基督也竟然出現(xiàn)在中國的教會中,它和它的使者們正在各地肆意的迷惑著教會的信徒。

近幾年來,在中國各地的教會中,不時出現(xiàn)一些來歷不明的“傳道人”。他們大肆宣講一些奇異的道理,甚至引經(jīng)據(jù)典地向信徒們傳說:“基督已經(jīng)降臨了,但不是降臨在中東地區(qū)的耶路撒冷,而是降臨在世界的東方——中國;不是什么榮耀地駕著白云來提接教會,而是偷偷地像賊一樣的二次道成肉身,向眾教會說話。”根據(jù)那些人所傳講的,這位基督不是二千年前曾為人類擔罪釘死于十字架、后又從死里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而是二千年后的今天,出生在中國河南省某地的一位平民女子,她自稱“女基督”,還說自己是從“東邊發(fā)出直照到西邊的‘閃電’”;她的工作是借著她說的話,審判征服教會中的信徒;相信她的人,將被她的話熬煉成為得勝者,在千年國度中與她一同作王,用鐵杖管轄萬國;而拒絕她的人,將遭受各樣的刑罰直至滅亡。

“女基督”的追隨者們,在“女基督”的縱容和命令之下,展開了他們對各地教會信徒的“征服”工作——迫害。這些人的所作所為,無一不與圣經(jīng)的真理相背,不但破壞了主基督的圣潔教會,給很多個人和家庭帶來極大的傷害,而且在社會上也造成了極壞的影響。這就是當前對中國教會威脅最大的異端組織——“東方閃電”。由于閃電派的成員不擇手段地對教會信徒進行迷惑,各地教會中一些不明白真理的信徒,以及個別動機不正的傳道人,相繼被迷惑。但大部分的教會、信徒和傳道人,還是依據(jù)圣經(jīng)捍衛(wèi)真道;在抵擋“閃電”邪說的同時,他們還積極提醒各地的教會,要警醒防備。如今“東方閃電”在美國、日本、加拿大、新加坡等許多國家中也開始活動,希望海內(nèi)外教會的同工同道們,預意重視免受其害。

“東方閃電”,可謂是在中國教會有史以來最邪惡,最具有欺騙力的一個屬撒但的邪教組織。它完全是一只披著羊皮的狼;是一個打著基督教的旗號,謬解且妄論圣經(jīng),抵擋神,攻擊耶穌基督,破壞圣徒家庭,毀壞圣徒生命,并企圖嫁禍基督教會,進而毀滅基督教會的恐怖組織;他們是基督教會和全社會人民的公敵。求主干預阻止邪教“東方閃電”的傳播;也愿主憐憫他所揀選的兒女們,賜下分辨的恩賜,使我們時刻警醒謹守,同心合意抵御閃電邪說,誓死捍衛(wèi)主的真道。

認識“東方閃電”

一、什么是“東方閃電”?

“東方閃電”,又稱“實際神”、“全能神”、“女基督”,該組織是20世紀七十年代末由美國傳入我國的邪教“呼喊派”分化衍生而來,其創(chuàng)始人趙維山原是“呼喊派”骨干,因與同黨不和而另起爐灶。此組織常以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中提到的“閃電從東方發(fā)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也要這樣”以及二十八章提到的“他(基督)的相貌如同閃電”等經(jīng)文,強調(diào)說第一次基督以男性形象降生在西邊,現(xiàn)在則是以女性的形象(女基督)降生在東方。自稱為是降臨在“東方的閃電(基督)”,故被稱為是“東方閃電”。

該組織宣揚耶和華統(tǒng)治的“律法時代”、耶穌統(tǒng)治的“恩典時代”已過去,“全能神”統(tǒng)治的“國度時代”已來臨,神以一個東方女性的形象第二次道成肉身,降臨中國,將對人類進行審判,并聲稱“世界末日就要來臨”,只有信“全能神”才能得救,凡不信和抵制的都將被“閃電”擊殺。

與其它的異端邪說一樣,“閃電派”非常重視文字工作。在他們稱為“經(jīng)典”的書大約有以下幾種:《東方發(fā)出的閃電》《話在肉身顯現(xiàn)》《圣靈向眾教會的說話》《新的發(fā)聲》《那靈在說話》《基督的發(fā)表》《隱密顯現(xiàn)》《嗎哪》《神隱密的作工》《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關(guān)于衽真理的交通與問題解答》《曦光》《行在光明之中》《神的說話與人的交通》等等,盡管書名不同,但內(nèi)容大同小異,而且隔一段時間,他們就會將這些書的內(nèi)容重新編輯,改上一個新書名。如果真是神所啟示的,難道還有得著這樣改來改去嗎?足見他們所說的話,都是以謊言當作最有智慧的話,他們的本質(zhì)純屬于邪靈(敵基督)的工作。

據(jù)各地教會反映,“東方閃電派”非常猖狂,如果進入他們里面,如同被打了死扣,要再出來,后果不堪設想。他們的手段殘毒,甚至家人都被牽連。他們的理論是:撒謊是智慧,殺人是替神(即“女基督”)報仇。從他們的“經(jīng)典”來看,言語粗俗,自相矛盾,邏輯紊亂,根本不能自圓其說。但是,就是這樣的怪論邪道卻使許多人受迷惑。為了喚醒迷路者重新轉(zhuǎn)回,現(xiàn)將他們已顯露的內(nèi)情實況,揭示眾知,便于各教會及信徒了解他們的真面目,彼此警戒,不被誘惑。

二、“東方閃電”的組織結(jié)構(gòu)

“女基督”——“東方閃電”名義上的最高權(quán)威、精神領袖,實際上是一個傀儡。這位“女基督”,原是河南省鄭州市附近一位姓鄧的未婚女子,她在1990年前后高考落榜,精神受到嚴重刺激,患了精神病。后被人帶進教會信了耶穌,但是此后不久,她加入呼喊派的聚會,接受了李常受的異端邪說,并癡迷于此。后來她逐漸出現(xiàn)犯病的跡象:她常對信徒說自己被圣靈感動見到異夢異象,還終日講解她的異夢、異象和啟示。有一次,“女基督”聲稱自己被神的靈附身,并親筆寫下一段關(guān)于自己是“神”的“話語”。這段話被她的“同工”看到后,消息很快被傳開了,并且其中大多都相信她就是神。

而趙維山為達到他那不可告人的目的,也趁機吹捧“女基督”為神,并聲稱自己是“女基督”的大祭司,工作是替“女基督”全權(quán)負責該組織的行政。這樣,他就把自稱為“神”的“女基督”就成了傀儡,而趙維山自己卻大權(quán)在握,成了名副其實的幕后操縱者。“女基督”狂妄地自稱是二次道成肉身;在大祭司的竭力推崇之下,跟隨他的眾人們也都共同見證她為“神”。

“大祭司”趙維山——“東方閃電”真正的掌權(quán)者。趙維山是黑龍江省阿城人,原是李常受所創(chuàng)立的“呼喊派”中的一個信徒,是李常受的忠實門徒。在追求李常受錯誤傳道的過程中,他十分熱心,曾崇拜李常受為“能力主”,狂熱拜讀其作品。此后,他因為對該派的一些同工不滿,就離棄了他們的教義。直至1993年,趙維山在河南東山再起,把他的組織改名為“真神教會”,并重新調(diào)整他們的組織、教義,從他們中間選出了七個人成為神的化身,并且給他們各自起了新名,分別為“全備、全榮、全知、全能、全權(quán)……”;趙維山則是其中的“全權(quán)”,而這七位神化身中的“全能”,就成了東方閃電派中所謂的“全能神”,即被趙維山所神化了的“女基督”。趙維山為了達到他那不可告人的目的,就聲稱自己是“全能神”的大祭司,負責行政管理工作,并安排各地的行政教務,工作差遣、錢財分配、書籍印刷、教規(guī)執(zhí)行等。

后來,為了更形象地神化“女基督”,趙維山他們又重新選出了七個未婚女子(代替原來的七位“神的化身”)稱為“七星”,又稱為“神面前的七靈”。她們的責任是服事“全能神”、“女基督”,禁止眾人接近“女基督”,以及記載整理“女基督”所說的話。

“圣靈所使用的人”——趙維山和趙維山身邊的伊海濤、張新東、張宏真、羅剛等(除趙維山之外名字均為諧音)。“被圣靈使用的人”享有特權(quán),他們是“東方閃電”總部的核心人物,趙維山之外的幾個人都是總部“各部門的領導”,協(xié)助趙維山處理各部門的事物。

“小組”、“小排”——他們以10-20人為一組,設立組長一名;40人為一小排,設一名排長。各排各組都有一名“上級”從外地調(diào)來的“講道高手”協(xié)助。另外,他們在每一層都設有一線、二線、三線、四線人員,分別負責主持、見證、摸底和鋪路等工作。此外,他們又在各地設立“聯(lián)絡站”、“接待點”,并有不少的“訓練基地”。每一層領導身邊還有一至二名打手,既是保護領導安全,又是替領導管治那些違反“行政”或他們認為該受詛咒的人。

三、“女基督”的有關(guān)工作

“……別總想看神跡,沒用!那些神跡不能成全人!說得明白點,今天道成肉身的實際的神自己,他只說話不作事,這就是真理!……他也是用話語來作工,用話語來代替事實,來讓人認識他的實際,神的這一點作工你如果看透了就不容易消極了。……國度時代一開始,神就開始釋放話語,在以后這些話語逐步應驗,……神用話語來揭示人的敗壞性情,這樣更實際、更有必要,只用話語作,也是為了成全人的信心,因為現(xiàn)在是話語時代,需要人的信心,需要人的心志與配合。末世神道成肉身的工作是用話語服事……”(摘自《話在肉身顯現(xiàn)》450頁)

(一)“女基督”不作的工作

現(xiàn)在這位閃電派的女教頭,自稱是"全能者",卻一開頭就聲明她的工作只是在肉身說話,她不為人醫(yī)病也不釘十字架,理由是“不作重復的工作”(即主基督作的她就不再作了)。

“……這次來也不醫(yī)病、也不趕鬼、也不行異能,不是傳悔改的福音,不是讓人得救。因為耶穌作過那步工作,而且神不作重復工作,……現(xiàn)在的神不顯神跡奇事,也不醫(yī)病趕鬼,耶穌來時作的工作代表神的一部分,神這次來是作他這一步部分的工作,因為神不作重復工作,他是常新不舊的神……”(摘自《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175頁)

1、不行神跡、不醫(yī)病

主耶穌在肉身時,行過很多的神跡,正如使徒約翰所說:“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跡,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并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20∶30-31)。為什么“女基督”不行神跡、不醫(yī)病呢?是因為她心知肚明自己并不是神,沒有能力醫(yī)治人的病。她這樣說的目的是為要禁止人找她醫(yī)病,免得沒有神跡發(fā)生時,眾人來追問她:“耶穌基督來了,能醫(yī)病趕鬼行神跡,為什么你這個“女基督”卻不能?”那時,人就能認出她是假的來。正因如此,她才事先聲明,她不行神跡,不為人醫(yī)病。

2、不為人釘十字架

主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成為最偉大的救贖之工,正如使徒彼得所說:“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yī)治。”(彼前 2∶24) 為什么她不釘十字架呢?因為,釘十字架是要受苦、要流血、要面對死亡的。死對她來說不是開玩笑的,她知道自己不是神,更不是道成肉身的基督,自身沒有復活的能力,她若死了豈不是一切就都完了嗎?她怕死,同時也怕別人問她:“主基督為罪人釘死十字架,你這‘女基督’什么時候釘十字架呢?”她真的很狡猾,于是便首先聲明:她不為人醫(yī)病,也不為人釘十字架,不再重復基督作過的工作。

3、不傳悔改的福音

主耶穌的使命就是傳福音使人得救,所以他一開始就傳講天國近了,要人悔改信福音(可1∶14-15),并醫(yī)治人各式各樣的疾病(太4∶23)。他復活之后就向門徒顯現(xiàn),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16∶15)。這是主給使徒們的使命,也是給我們每一個基督徒的使命,我們要向世人傳福音,直到主的二次再來。女基督卻說,她來不是要傳悔改的福音,也不是讓人得救,這說明她并不是基督,她只是一位冒主名而來的盜賊。

4、不作重復的工作

“女基督”這話說得真是冠冕堂皇。假設我們要追問下列問題的話,不知她“女基督”將如何回答:基督是道成肉身來的(約1∶14),你為什么也說自己是道成肉身?基督教導人、差派人出去收割莊稼(太9∶37,約4∶35-38);你為什么也教導人、差派人去作收割的工作?基督在登山寶訓中講了那么多神的話(太5-7),三年的傳道過程中,所傳講神的話(全備的真理)、所作的事,若被一一記下,所寫的書連世界都容不下(約21∶25);請問,你為什么也模仿基督,“說”出那些實為鬼話,卻硬說是“神話”的書?為什么你不閉口,卻重復著講你的“新啟示”呢?

為什么“女基督”不醫(yī)病、不趕鬼、也不行異能?為什么她不為人釘十字架,也不傳悔改的福音,不讓人得救?她并不是不再做重復的工作。其實只有一句話,她什么也不能作,因為她不是基督,更不是全能者;她只是夸夸其談,裝腔作勢冒牌的假基督。

(二)“女基督”要作的工作

1、取代主耶穌的身份

“……借著說話的方式來轉(zhuǎn)變作工方式,神主要作這個工作,來除掉人心目中耶穌的形象。因為人都認為神來了就是醫(yī)病趕鬼、行異能、給人物質(zhì)的祝福,把人觀念中這些東西都除去,讓人認識神的實際、神的正常,除去人心目中耶穌的地位,讓神新的形象占有人……”(摘自《話在肉身顯現(xiàn)》179頁)

女基督聲言:耶穌只作了神所有工作的一部分;而她此次來是要在肉身接替耶穌的工作,完成基督未完成的工作。她說,基督只能赦罪,卻不能使人勝罪,而她要在肉身說話,借她的話來除去人內(nèi)心的罪性,敗壞人深處撒但的性情,把人恢復到受造者最初被造之時的位置,并把人帶進耶穌在世時曾應許的“天國”里。她要除去人心目中耶穌的地位,讓神新的形象占有人,使人接受末日“實際神”的工作,感受“實際神”在肉身說話的真實。這就是“女基督”的工作--名副其實的敵基督的工作。

2、開辟結(jié)束新舊時代

“女基督”自稱是“全能神”,是二次重返肉身的基督,并定下了真假基督的標準。她說:真的基督能在肉身結(jié)束舊時代,開辟新時代,如:兩千年前,耶穌道成肉身在猶大地,傳講天國的福音,結(jié)束了舊的律法時代,借著釘十字架,又開辟了新的恩典時代,凡相信耶穌是基督的人,都進入恩典時代而得救,凡不接受耶穌的猶太人,都在律法下被定罪。假基督不能結(jié)束舊時代,更不能開辟新時代。兩千年后的今天,神又二次道成肉身在世界的東方(中國),她的工作是結(jié)束舊的恩典時代(恩門已關(guān));開辟新的國度時代(基督已經(jīng)降臨了);凡相信“女基督”就是全能神的人,就被她作成得勝者進入國度時代(摘自《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前言6頁);凡不接受她的人,無論在恩典時代多么忠心,都要因棄絕“全能神”而被釘罪滅亡。閃電的人還說,從90年開始,恩典時代就結(jié)束了,國度時代就開始了。“女基督”的工作是以點代面,先在中國作,再向宇宙擴展她的國度。

3、在肉身說出神的話

“……此次道成肉身的神所盡的職份就是說話借著說話征服人、成全人,也就是靈實化在肉身中的工作就是說話,肉身的本職工作就是說話,借此達到完全征服人、顯明人、成全人與淘汰人的目的……第二次道成肉身作的工是不同于第一次道成肉身作的工作的。末世神將征服的工作實化在一個普通而又正常的肉身中……而是只在肉身中說話,在肉身中征服人……”(摘自《話在肉身顯現(xiàn)》916-917頁)

“女基督”說,她這次重返肉身的主要工作,是在肉身說話,雖在肉身說話,說出的卻是神的話,即“話在肉身顯現(xiàn)”。因此,她的話能供應生命,有審判的能力,能揭露人的內(nèi)心,能征服人,是新時代人的需要;她的話比任何的解經(jīng)家解釋的話都高,甚至比圣經(jīng)的話還新,是取代新舊約圣經(jīng)的一本最有權(quán)威的書。“女基督”為了完成她的使命,她大言不慚地說出了一本比圣經(jīng)還多200頁多的書--《話在肉身顯現(xiàn)》,并以此書取代圣經(jīng)。在這本書中,除了攻擊神、否認圣經(jīng)、謬解圣經(jīng)的話以外,全都是些瘋瘋癲癲,胡扯八道,罵人的話;還有一部分是控制人,恐嚇人的惡毒之語。

“東方閃電”引人入教的手段

一、認識閃電派的內(nèi)部文件

(一)如何“引人入教”?

凡是屬異端的就與撒謊有不解之緣,“閃電派”更是如此。他們沒有真理,又要裝成擁有真理者。為此就不得不采取撒謊、詭詐的手法。他們?yōu)榱苏袛埜嘈磐饺虢?,還專門搞了名叫《摸底鋪路問題細則》和《工作安排》等內(nèi)部文件。這些書揭示了他們的工作內(nèi)幕以及他們極其陰險毒辣的手段,他們誘惑人有一套手段,控制人也有一套手段,殘害人更是不擇手段。他們吸納的對象,除陌生人外,更有基督徒,甚至是教會領袖。這些內(nèi)部文件記錄了他們招攬信徒入教的三個步驟:

· “摸底”:這是滲透與破壞教會的第一步,就是借用各種關(guān)系﹑各種方式打入各派教會內(nèi)部,與信徒拉好關(guān)系,獲得他們的信任好感,以便了解他們內(nèi)部的實情,為以后引見人或見證工作打好基礎。

· “鋪路”:就是用一些不同的道理來吸引人,引發(fā)人的好奇心,并介紹他們的高層與當事人接觸,招攬信徒入教。按照手冊中的話來說,“鋪路就是在拉好關(guān)系后,談一些轉(zhuǎn)觀念的真理,把他們里面容易與神工作打岔的觀念、想法與認識,一樣一樣地扭轉(zhuǎn)過來……讓他們有一種危機感,不追求不行。”

· “見證”:就是向當事人進行誘導與洗腦,軟硬兼施,用盡一切手段從當事人身上獲利。

《細則》再三告誡他們的人,在開始找人談話時,必須隱藏自己的真相,不得暴露身份,假裝尋求真理,打聽教會情況,裝作初信尋求的姿態(tài)混入教會,對人講一些屬靈的名詞,裝作很渴慕的樣子,少說多問以了解對方情形。

· “不能直接問神什么時候來,有一些咱們常用的屬靈術(shù)語,不能談。比如:吃喝神話、敗壞性情、刑罰審判、作工原則等”(《細則》11,101,102頁)

· “別直接否定圣經(jīng),別說圣經(jīng)過時了,不看了,里面有人意,全錯等等,應該講神有新的發(fā)聲,就看新的。”(《細則》101,102頁)

· “別否定三位一體,別談神的性別”,“別說現(xiàn)在不是恩典時代”,“咱們的情況不給他們說,即聚會不看圣經(jīng),不背主禱文,跳舞,智慧,隱藏等。”(《細則》101,102頁)

· 對于剛剛接受的人,禁止講曾經(jīng)燒圣經(jīng)、詩歌本的事。“一激動,話說除去了,身份暴露了,真是可惜!有這樣表現(xiàn)的人可以說都是沒有頭腦的人,都是傻大膽,都是不認識自己的人,都是作工太急的人。”(《細則》17頁)

· “不得急于求成,操之過急,不穩(wěn)重,過早相信對方而吐真情,如神在地工作多少年,道成肉身是女性等等。”(《細則》101頁)

· “對于接受之后的人員要安排好,別讓其暴露,免得轟動太大攔阻工作,最好作到把好人都得過來,也不讓上邊或其它知道。”(《細則》115頁)

(二)如何“控制信徒”?

當一個人已經(jīng)受了迷惑,并進入組織后,為了讓他交出自己所擁有的一切,任由他們使用,“東方閃電”確立了《十條行政》,以此作為規(guī)條,來操控、壓迫信徒。特別是其中的第三、第七和第九條,其背后的目的就是要把信徒的財務占為己有,要求信徒絕對服從以及把信徒與家人抽離。

其主要內(nèi)容有:

1、“人不得妄自尊大,不得自尊為高,當敬拜神,尊神為高”。

2、“當行一切對神的工作有益的事,不該作毀壞神工作利益的事。當維護神的名,神的見證,神的工作”。

把這兩條放在一起來看,都顯出一個中心內(nèi)容,即以自我為中心,自己高抬自己,自己護衛(wèi)自己的見證和工作。這樣的見證是虛偽的。耶穌說:“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里,他為真理作見證”(約五∶31-33)。在歷史上有前仆后繼的人都為耶穌作了美好的見證,這樣的見證才是真的。而“女基督”只不過是自己在夸耀自己,并迫使人來護衛(wèi)自己。這只是一種權(quán)力的強迫,使有些心不甘者也只能是“人在屋檐下豈可不低頭”勉強而又恐懼地為其作違心的見證。

3、“神家的錢財、物質(zhì)、包括一切財產(chǎn)都是人當納的祭物,這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使用之外。任何人不得享用,因為人所獻的祭是供神享用的,而神只把祭物賜給祭司分享,其余的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沒有權(quán)利享用一點,因為人所獻的祭(包括錢財、物質(zhì)、可享之物)都是獻給神的,不是獻給人的,所以說人不應該享受這些東西,若有人享受些東西那就屬于偷吃祭物了,凡屬這樣的人都是猶大,因為猶大不光賣主,還偷取錢袋里的錢花”。

這一段話所圍繞的中心,就是“錢”。而這里的“祭”,就是向信徒索取錢財?shù)囊粋€借口,用“獻祭給神”來掩飾自己貪財?shù)男?。因此,這一條應當如此表述:其成員應將其一切財產(chǎn)當作祭物,獻給“女基督”,即“東方閃電”的核心成員,只能供他們享用,其他人沒有權(quán)利享用一點兒。如果一個人加入該組織,無財產(chǎn)奉獻,應全力為他們工作,迷惑他人,如在三個月內(nèi)無效,就當開除。

4、“人有敗壞性情,更有情感,所以配搭事奉,一律禁止異性單獨配搭,若發(fā)現(xiàn)一律開除,誰也不行。”

5、“不可論斷神,不可隨意議論神的事,當作人該作的,說人該說的,不要超越范圍,不要超越界限,警戒自己的口舌,保守自己的腳步。以免作出觸犯神性情的事。”

“不可論斷,”是圣經(jīng)的教訓(太7∶1)。但如果是因為自己所行的是惡,而以“不可論斷”這屬靈的話來控制人,這則是邪惡的。若不將她的惡行指正出來,這就是犯下了包容罪惡之大罪了。信徒當嫉惡如仇,萬不可姑息養(yǎng)奸,無論何人犯了罪都要指正為是,更不可服從,務要從中走出(林后6∶17)。不可為保全地位,怕人攻擊而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佯裝沒看見。如果這樣,犯罪的人有禍了,視若無睹的人禍就更大了。

“當作人該作的,說人該說的”。這話就更錯,人不可隨己意說話或作事,更不可為不義而獻上自己的身體(羅6∶12),卻要把身體當作活祭,獻給義作器具以致于成圣(羅6∶13-14)。用自己有限的生命來維護真理、獻身真理、為主使用。行事為人應當時常心中有主、向上望、行事為對得起主。在神每時每刻的鑒察中,禁止我們的口舌并全人(傳5∶1-2)。卻不可把人當神來敬。

6、“當作人該作的事,當盡你的義務,當履行你的職責,當守住你的本分,你既信神就當為神的工作獻出你該獻的一切,否則你不配吃喝神的話,不配寄存在神家中”。

7、“在工作或教會的事務之中,除了順服神之外,一切應聽命于被圣靈使用的人,違背一點也不行,得絕對聽從,不要分析對錯,或?qū)蝈e與你無關(guān),你只管絕對順服就是了”。

用一些名利、地位來收買一些骨干分子為其效力,不難發(fā)現(xiàn)這正是“東方閃電”的手法。為了使歪門邪道得以廣傳,她(女基督)又在自己以外豎立了第二種權(quán)威人物——“圣靈”使用的人。這里的“圣靈”,也就是“女基督”,其實質(zhì)為邪靈。這是一種層次的設立,有些人可以凌駕于別人之上,這是與基督的教訓完全沖突的。“絕對聽從不分對錯”,這正是魔鬼混淆真理的聲音,舊約中不倒嚼之動物尚且稱為不潔,更何況人對真理不認、接受謬理、黑白不分、罪豈不就更大了嗎?因此,這條就在告訴我們,在“東方閃電”中。只有它的核心成員才能“有圣靈”。才是被“女基督”使用的人,其他的成員只能絕對聽命于他們,無論對錯,無權(quán)過問。

8、“人信神應該順服神,不應該高舉人,不應該仰望人,不應該把神看為老大,你所仰望的人為老二,你是老三,在你的心中不應該有任何人的地位,不應該把人尤其是你所崇拜的人劃為等號,看為平等,這是神所不能容忍的”。

任何人、事、物在我們心中的地位不可與神平起平坐,這是完全正確的。神為什么不容我們心中有偶像?這點是我們必須注意的。首先我們必須承認,神不是為了得人為老大的地位而嫉妒,不容忍。而是因為除神以外根本就無別神可以與神相比(詩77∶13,彌7∶18)。惟有耶和華是真神、是活神(耶10∶10)。其余的全是假神,信奉者只能害其生命,信“女基督”的更是如此。

9、“當為教會的工作著想,當放下肉體的前途,對家庭的事應該當機立斷,應全心全意投入神的工作之中,應該以神的工作為主,以自己的生活為次,這才是圣徒該具備的體統(tǒng)。”

當為教會的工作著想,是神的兒女都應遵行的,但如果當機立斷地放下家庭的事,就不合圣經(jīng)的教導了。圣經(jīng)教導我們,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3∶5)一個事奉主卻又破裂家庭和睦的人,又怎能榮耀主呢?一個事奉主的人卻管理不好自己的家,他的工作將失敗一半。圣經(jīng)教導我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守住這身份(林前7∶20),只要生活的目的和生活的方向改觀了,無論在任何崗位則可使主名得榮耀。

10、“對于每一個不信的親屬(你的兒女、丈夫、妻子或你的姐妹或者你的父母等等)都不要生拉硬扯,神家不缺人口,不需要無用的人來充數(shù),凡不是甘心信的都不要領進教會,這條是針對所有的人說的,對于這事你們應該互助制約,互相監(jiān)督,互相提醒,誰也不得觸犯,即使不信的親屬勉強進入教會,也不得給發(fā)書,不得給起新名,這樣的人不是神家的人,無論如何都要杜絕一切這類人進入教會。若是因著魔鬼侵入教會而給教會帶來麻煩,那就將你本人開除或者限制起來,總之對于這件事,都應該有責任執(zhí)行,但不能亂來,不能報私仇”。

一個傳道人當然不可以把人“生拉硬拽”、拉進禮拜堂參加聚會。但一個傳揚主福音的人,必須具備主那愿意萬人得救不愿一人沉淪的心腸;“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后4∶2)。使徒保羅在傳道時,就不缺乏對人愛心的“勸勉”,并稱神所托咐的職份是“勸人與神和好的”職份(林后5∶11-18)。畢竟每一個初信者不都是順服的,我們必須耐心地把主的救恩和真理講解清楚,這樣,人才容易接受真道。

二、認識閃電派的具體傳播手法

(一)傳“閃電派”的人,先派人到各地“交通”,即他們所謂的“摸底鋪路”,把當?shù)厍闆r弄清了,人也熟了,然后帶領他們的“工人”來講道。他們一開始先提出條件,要求來聚會的人必須聽到結(jié)束,不要中途退出。每人先要放下以往所領受的一切,成為一張白紙來聽他們的“道”,有疑問先放著,結(jié)束后再提出。然后從“三步作工”講起,講“基督”現(xiàn)在已第二次道成肉身降臨在中國,講“基督”現(xiàn)在在“發(fā)聲”,凡不領受的都是滅亡之子。聽的人大部分開始時會有許多疑問,他們用“靈意”曲解圣經(jīng),用福氣籠絡人心,用恐嚇使人不敢作聲。據(jù)許多以后醒悟過來的同工說,他們開始時里面有一股抗拒的力量,不愿意聽下去,但他們硬要人聽守,只好勉強聽下去。后來就越聽越糊涂,不知不覺中就被擄過去了。他們常借親戚關(guān)系,人情關(guān)系拉攏人脫離教會,放下一切為她奔跑效力。只要某個教會中擄去一信徒,然后就以此為據(jù)點,用各種手法擴大影響,不達占領全教會的目的,絕不罷休。開始接受“閃電派”的人,好比深夜乘火車,火車什么時候漸漸轉(zhuǎn)了180度,乘客一點不知道,還以為方向正確,別人都錯了。

(二)“閃電派”中以女子居多,她們常用“愛情”、“婚姻”關(guān)系,誘惑教會中未找到對象的青年工人,(在他們的“摸底明細表”中有“有無想找對象和條件”一欄),從而以介紹女友為由打入教會內(nèi)部,其實全是婚姻騙局。更為卑劣的是,他們仿效“公關(guān)”的一套,專派年輕漂亮、會說話的女子以交通為名,引誘教會的傳道人(不管其有無家室),企圖讓他落入試探,乖乖地成為他們的俘虜。如果插不進手,就用惡意毀謗的言語誣蔑攻擊教會的負責同工,如金錢不清、男女關(guān)系等,損其形象,使教會滿了猜疑、嫉恨,目的要摧毀教會。

(三)“閃電派”為恐嚇、懲治他們中間的“背叛者”、“動搖分子”,特意制定了一套所謂的“國度時代的憲法”、“行政及誡命”,用世俗的制度及幫派的規(guī)章來穩(wěn)固、管理他們的邪教組織?,F(xiàn)摘錄幾條(《東方發(fā)出的閃電》P606-607):

· 無論何人,心里抵觸必遭審判;

· 對我所揀選的意念不對,立時管教;

· 對于不信我的,我放在一邊,任其亂說亂作,到最后我徹底懲罰他,收拾他……“現(xiàn)在我把我的行政頒布給你們,(從頒布之日開始實行,針對不同的人給予不同的刑罰),我說到做到,一切都在我的身上,誰若疑惑必遭擊殺,沒有考慮余地,立刻斬草除根,除去我心頭之恨。(從此得到印證,誰遭擊殺,必不是我國中的一員,必是撒但的后代)。

看吧,如此的陰森恐怖,完全是江湖盜匪的惡人口氣,又與那些邪教對付手下人的做法一模一樣,比如日本的邪教“奧姆真理教”,為報復一個從他們中間脫離出來的律師,竟將他一家三口殘酷殺害,拋尸荒野。此外,他們的“憲法”又說:“為我效完力的人,要老老實實地退去,不得吵吵鬧鬧,小心我收拾你(這是附加一條)……因著時代的轉(zhuǎn)移,我的工作步伐也大不相同,因著工作的需要,我需要的人也不同。該舍的就舍,該砍的就砍,該殺的就殺,該留下的必須留下,這不是以人的意志為轉(zhuǎn)移的必然趨勢。在人,誰也改變不了,必須按著我的來。……我的話就是權(quán)柄,誰改動誰就觸犯刑罰”,必遭我擊殺,嚴重的斷送自己的性命。(摘自《話在肉話顯現(xiàn)》 1045-1049頁)。

從這些手段就可以看出,“東方閃電”非常善于利用人性的弱點,從人的需要下手,加以利誘、威脅。他們費盡心機,無所不用其極地對人“付出”,如當他們看到一個人有情感上的需要時,就會派異性去接近,用男色、女色加以引誘等等。這種“傳福音”的方法,完全是從人的需要下手,隨后就進行洗腦。他們不采用大聚會的形式,而是采取小組或個人工作的形式。他們的小組對新朋友有無盡的接納,無論新朋友提出怎樣的問題,他們都或容許或繞圈子,總之,絕不會和新朋友爭辯。當他們用盡一切利誘的方法,當事人仍不愿入教時,他們就會施予威脅的手段,比如說在人的家門口放棺材、祭祀用的花圈等等,甚至還會像幫會那樣綁架人,將男女囚禁一室,讓他們彼此發(fā)生性關(guān)系。之后若不愿入教,他們就威脅把這些丑事宣揚出去。他們用盡一切手段蠱惑人入教,甚至不惜搞得別人家破人亡。

“東方閃電”的謬誤

一、對《圣經(jīng)》的詆毀

引用而否認圣經(jīng),是“東方閃電”一貫的手法。“東方閃電”雖然高舉基督教偉大的旗幟,但他們卻在背后作一些反基督的動作,作一些有損于基督的事情。“東方閃電”常以詭辯之法來改變主的話語,使信徒對所領受的道感到莫衷一是;就在此時利用不正當?shù)氖址?,撒下可惡的稗子,占?jù)不堅固之信徒的心。“東方閃電”對圣經(jīng)的態(tài)度可用八個字來總結(jié):詆毀、貶斥、否認、攻擊。

謬論1:“有許多人在‘圣經(jīng)’里搜尋根據(jù),想找著神道成肉身的預言,人的斷了弦的思維哪里知道,神早已不在‘圣經(jīng)’里‘工作’,而是‘跳躍’‘圣經(jīng)’之外津津有味地作起了他早已計劃好的,但又從未告訴給人的工作……”。(摘自《話在肉身顯現(xiàn)》410頁)

謬論2:“現(xiàn)在人都想從圣經(jīng)里找著(神)在末世工作的預言,發(fā)現(xiàn)神在末世作什么工作,末世都有什么預兆。這樣人崇拜圣經(jīng)的心就更加強烈,越到末世人越‘迷信’圣經(jīng)的預言”。“圣經(jīng)成了最新工作的攔阻,若沒有圣經(jīng)人能另外尋求神的腳蹤,但如今神的腳蹤都讓圣經(jīng)給控制住了,最新工作的擴展簡直是難上加難,寸步難行,這都是因為圣經(jīng)中的名章名句……造成的”。(摘自《話在肉身顯現(xiàn)》799頁)

謬論3:“這兩個約僅僅包括律法和恩典兩個時代,對末了時代并無關(guān)系,所以圣經(jīng)對今天的人來說,已經(jīng)沒有多大用處了,頂多作一個參考”。(摘自《話在肉身顯現(xiàn)》第806頁);“……但這些書仍是過時的書,仍是舊約時代的書,他們這些書再好也只能使用一個時期并不能存到永遠,……就是新約生命之言即使徒書信,四福音拿到今天都成了歷史書籍。成了老黃歷……還不都是過時嗎?還不都是無價值嗎”?(摘自《話在肉身顯現(xiàn)》第815頁)。

“東方閃電”對圣經(jīng)首先是詆毀,接著是貶斥,最后是否認。但是,被他們所否認過的真理,不能因為他們的否認而不存在。他們最終的目的是讓人對真理存不信的態(tài)度并攻擊真理。下面就讓我們留意他們是如何不顧一切喪心病狂地盲目攻擊圣經(jīng)的。

1、把圣經(jīng)真實的道理說成謠言。 “相信圣經(jīng)的,就是相信謠言”(摘自《東方發(fā)出的閃電》417-419頁)。

2、持守圣經(jīng)的是神階級敵人。 “持守圣經(jīng)觀念的人,是神階級敵人。”(摘自《東方發(fā)出的閃電》246頁)。

3、相信圣經(jīng)的是圣經(jīng)的走狗。 “留心與相信圣經(jīng)的人是圣經(jīng)的看家奴……是經(jīng)文的走狗”(摘自《新有發(fā)聲》第28、30頁)。

圣經(jīng)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后3∶16-17);是絕對權(quán)威的,是圣靈藉人寫的(彼后1∶20-21);因圣靈能知神的事(林前2∶10);圣經(jīng)不可強解,否則自取沉淪(彼后3∶16);圣經(jīng)不可增減(啟22∶18-19;申4∶2;12∶32;箴30∶6);圣經(jīng)永不廢去,“草必枯干,花必凋殘惟有我們神的話,永遠立定”(賽40∶6 ;太24∶35;詩119∶89),圣經(jīng)的話是靈,是生命(約6∶63),是生命的糧(太4∶4;耶15∶16);圣經(jīng)是道路上的光(詩119∶105,130);圣經(jīng)是醫(yī)治全體的良藥(箴4∶20-24);圣經(jīng)是真理的標準(賽8∶20);圣經(jīng)能激發(fā)信徒靈性,使人有盼望;“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詩19∶8;羅15∶4;彼后3∶1);圣經(jīng)是屬靈的兵器(太4∶4,7,10; 路1∶37;來4∶12);信徒當常查考圣經(jīng)(約5∶39;徒17∶11;賽34∶16);圣經(jīng)遠勝高貴的純潔金銀(詩19∶9-10;119∶72)。

在“東方閃電”的書中,“女基督”自始至終一方面猖狂地攻擊、反對、駁斥、詆毀、褻瀆圣經(jīng)中神的話語,褻瀆圣經(jīng)在人心目中的價值;又說圣經(jīng)的作者是人,說圣經(jīng)中真實的道理是謠言,根本沒有神的心意在其中。另一方面,她又說人無權(quán)查考圣經(jīng),沒有資格解釋圣經(jīng),還破口大罵一切持守圣經(jīng)的人是“全能神”階級敵人,一切相信圣經(jīng)的人都是圣經(jīng)的看家奴、走狗,是法利賽人的孝子賢孫。這樣的“實際神”可信嗎?

二、否認“三位一體”

“女基督”荒誕地把自己稱為“重返肉身的‘全能神’”;與此同時,“女基督”也在她的書中,不遺余力地否認了神的存在、位格和屬性。她口口聲聲說正統(tǒng)教會“在宗教的傳統(tǒng)觀念里你們接受得太深了,你們中毒太深了”。“因為三而一的神根本不存在,這都是人的傳統(tǒng)觀念,是人的錯謬的認識法”。(摘自《話在肉身顯現(xiàn)》550頁)

“女基督”竟然把圣經(jīng)中三位一體的教義,帶到了人有限的頭腦里進行分析、判斷,然后加以否認,這是一種極度荒謬的做法。此外,他們還說:“因為三而一的神根本不存在……是人的觀念中想象出來的。”(摘自《話在肉身顯現(xiàn)》第866頁)這種說法是極大的錯誤,三一真神決不是人思維的產(chǎn)物,更非人頭腦中構(gòu)思出來的,而是由神的啟示而來的。

閃電的謬論:“……圣父、圣子、圣靈三位一體,那就是三位靈了,三位靈就是三位神,那就不是獨一真神了。……圣父、圣子、圣靈,這個說法最謬!……如果誰說三位一體的神確實存在,那你就解釋到底什么是三位一體,什么是圣父?什么叫圣子?什么叫圣靈?圣父就是耶和華嗎?圣子就是耶穌嗎?圣靈又是什么呢?父不是靈嗎?子的實質(zhì)不也是靈嗎?耶穌作的不就是圣靈作的嗎?當時耶和華作的工作,不也是與耶穌一樣的一位靈作的嗎?……神只有一位,神的位格也只有一個……”(摘自《話在肉身顯現(xiàn)》552-553頁)

神是獨一的(可12∶29),但又是三位一體的。圣經(jīng)里雖無“三位一體”的直接明文,但我們仔細地去查考圣經(jīng),神是“三位一體”的。

在神創(chuàng)造天地的過程中,已經(jīng)出現(xiàn)了“三一”真神的蹤跡:“起初神(圣父)創(chuàng)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圣靈)運行水面上,神說(圣子)要有光,就有了光”(創(chuàng)1∶1-3)。在神造人的時候,中文圣經(jīng)中記載的“我們”,是在啟示“神的位格不只一個”。“神說:‘我們(至少兩位或兩位以上)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chuàng)1∶26)

在天使對馬利亞預言耶穌降生時,也說出了神的三位一體:“天使回答說:‘圣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稱為神(圣父)的兒子(圣子)’”(路1∶35)。在耶穌受洗時父神的見證中,神的三位一體清晰可見:“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里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神的靈(圣靈),仿佛鴿子降下來,落在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圣子),我(圣父)所喜悅的’”(太3∶16-17)。耶穌在與門徒分離的時候,對門徒的應許中,也十分明顯地講出了神的三個不同位格:“我(圣子)要求父,父(圣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輲?圣靈),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圣靈……”(約14∶16-17)耶穌復活之后,在他所頒布的大使命中,他親口向門徒宣告了三位一體的真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一位)、子(一位)、圣靈(一位)的名(一體)給他們施洗”(太28∶19)。新約使徒們的書信中,也都一再的講到三一神 (林后13∶14,彼前1∶2,啟1∶4-5)。

三、否認神的全知全能

閃電派的謬論:“天使長的背叛如夏娃被蛇引誘一樣是預料之外的事……當她倆吃果子時神并不知道……”(摘自《東方發(fā)出的閃電》328/329頁)“女基督”書上說,天使長背叛神和夏娃被引誘之事,都在神的意料之外。甚至還說,當亞當、夏娃吃禁果的時候,耶和華神并不知道。這看似十分平常的兩句話,實質(zhì)上卻是在否認神的無所不知,是在否認神最基本的屬性。如果神連這最基本的屬性都不具備的話,那么,創(chuàng)造萬物的神跟受造之物的人就沒有區(qū)別了。她之所以要這樣講,無非是有意地貶低神,讓人誤以為神只不過跟她一樣,這樣可以使人順理成章地接受她“道成肉身的實際神”。

“東方閃電”把受造之物的兩起鐵證如山的犯罪事實埋沒了。這種心態(tài)完全出于自義和背叛的野心,就像一個犯罪的人希望沒有法律,犯罪后就不受法律的制裁一般。他們所受的和基路伯是同一個靈——“背叛神的靈”。創(chuàng)造宇宙萬物的耶和華神是無所不知的,這是一條永不更改的真理。在昔日,當心高氣傲的天使長,心想”我要與至上者同等”時,鑒察人心的神就已知道了。天使長因?qū)ι竦谋撑丫蛪櫬潢庨g,下到坑中極深之處,落在公義之神的審判之中,受到了應有的懲罰(賽14∶12-15)。

人類的始祖夏娃無視上帝警戒的話,在“不一定死”的誘惑,和“便如神”的欲望驅(qū)使之下,就將一切置于不顧,最終,她將自己、丈夫和全人類陷在罪中,置于死地。然而,在夏娃伸手摘果子的那一剎那間,洞悉人肺腑心腸的神,就早已知曉她所作的選擇;神之所以沒有攔阻她,是因為神尊重人的自由意志。

雖然神必須按公義審判始祖,但在神公義審判的語句中,仍然流露出他至深、無限的慈愛。“莫非你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創(chuàng) 3∶11),一句問話中的“莫非你吃了”幾個字,非但不支持“神不知道”這一說法,反而證明了神的無所不知。神如此問始祖,乃是對他們的寬容,希望他們能主動地向神承認自己的罪。結(jié)果,在他們面對自己犯罪的事實時,他們向神所持的態(tài)度卻令神失望??v然神對他們的審判是,以趕逐他們離開伊甸園,來彰顯神的公義;但與此同時,神為他們所預備的“皮衣”,更彰顯出神的慈愛(創(chuàng)3∶1-21)。

四、對圣靈的褻瀆

閃電派說:“真正的三一神根本不存在,神沒有父,也沒有子,更沒有父與子共同使用的工具——‘圣靈’……”。(摘自《救主早已重歸》476-481頁)這是明目張膽地褻瀆圣靈為父子“共同使用的工具”,這不僅是對圣靈的一種貶義的辱罵,更是對圣靈位格的否認。

閃電派又說:“讓猶大賣耶穌,這是圣靈借題發(fā)揮的,是圣靈當時作的工作。耶穌選猶大時,并不知道他是要出賣他的,他只知道他是加略人猶大……”(摘自《話在肉身顯現(xiàn)》776頁)

圣靈是神的真理,不是任何一個人主觀的臆測,而是圣經(jīng)中永不更改的真理。圣靈是神,是有位格的神;圣靈也擁有與父神相同的基本屬性。圣經(jīng)對“圣靈”二字的記錄頗為廣泛,在舊約有五次,四福音書中出現(xiàn)二十六次,新約其它二十三卷中共出現(xiàn)百余次之多。各卷書對“圣靈”二字記錄的次數(shù)各有不同,主要是因為三一神在各時代的工作之異而致。但三位仍是不分的一體。在舊約圣父時代,圣靈雖然出現(xiàn)得少,但只要用其(圣靈)被稱為“耶和華的靈”(賽61∶1,路四∶16-19),就可以說明神與圣靈本質(zhì)上屬一。同樣,圣靈也被稱為“主的靈”(徒8∶39),而主就是那靈(林后3∶17)。圣靈被稱為神的靈(創(chuàng)1∶2),而神本身“就是靈”(約4∶24)。人看見了子,就看見了父(約14∶9),因為父與子原為一(約10∶30),圣靈又住在主里面(約1∶32)。三位無法分割、三位純屬一體、同是一體神。

五、對基督的污蔑

謬論1:不認耶穌是神的兒子。“耶穌是他道成的肉身,并不是他在天上的兒子,你懂嗎?”并且說“耶穌只是神在地上所揀選的一個人……并不能證明他就是天上神的靈的兒子……是一個受肉身限制的人資,并沒有靈的全部權(quán)柄”。(摘自《話在肉身顯現(xiàn)》第558頁)

謬論2:歪曲道成肉身。“耶穌當初來的時候是男性,這次來的時候是女性,一共道成肉身兩次,這是最后一次,他來是顯明他的作為的,假若這一次不道成肉身親自作工讓人目睹,那在人觀念里永遠認為神是男性,不是女性。”(摘自《話在肉身顯現(xiàn)》第860頁)“東方閃電”的這段話,是對基督的誣蔑與反叛,他們宣稱基督借女性再生的謬論是對圣經(jīng)明顯的篡改。查遍圣經(jīng)我們根本找不到基督以女性再來的說法。

謬論3:否認耶穌死而復活的事實。女基督狂妄地說道:“難道我第一次道成肉身時,從死里復活就真是那個字面意思嗎?就真是那個文字敘述的過程嗎?我說過……沒有一個人能明白我話的意義,歷史歷代沒有一個不認為我從死里復活就是那回事……我真正被釘在十字架上了?而且死后從墳墓里出來了?真是這樣嗎?這難道是事實嗎?”(摘自《話在肉身顯現(xiàn)》第31頁)。而《圣經(jīng)》針對這種異端邪說,明確地告訴我們:“若基督?jīng)]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枉然”(林前15∶14-17).

此外,他們還說:“沒有這個人(女基督)的存在,天上要昏暗、地上要混沌,人類都要活在饑荒瘟疫之中……你知道嗎?若不是神重返肉身,任何一個人都沒有機會蒙拯救了……既然這個普通的人對你們這么有益處,那還何樂而不為呢?你為何不試你的運氣……?最終萬國都要敬拜這個普通人,這個小小的人,因為是他帶來的真理、生命、道路、拯救了全人類……這樣的一個普通的肉身,不配稱基督嗎?”(摘自《圣靈向眾教會的說話》第57-60頁)在這段話中,充滿了牢籠人心的花言巧語,他們把人“蒙重生”一事,視為是憑運氣可得的,這是一種世俗和賭博的口氣。人蒙重生不是靠你的運氣,而是由于神的恩、人的信和主的血。人得稱義只有透過圣靈的工作,借著主圣道的訓誨和引導,并有寶血潔凈的功效,得救的見證和奇跡,方可于一個悔改的罪人身上出現(xiàn)(約壹5∶8)。每一個人的蒙恩,全是基于上帝的恩典而不是靠運氣。

他們?nèi)绱朔磳Α妒ソ?jīng)》,否認神的三位一體和耶穌基督的救恩,目的是什么?用他們自己的話來回答吧?!对捲谌馍盹@現(xiàn)》179頁說過:“神主要作這個工作,來除掉人心目中耶穌的形象。……讓人認識神的實際、神的正常,出去人心目中耶穌的地位,讓神新的形象占有人。”這真是不打自招!

六、對教會的攻擊

閃電的謬論:“……現(xiàn)在不需要領受圣餐、受洗,更不要傳福音,恩門早已關(guān)閉……”“你們實行得再好、再多,也沒法達到末世神的要求,你該知道神對人的要求是不斷隨著時代改變……”(摘自《話在肉身顯現(xiàn)》793頁)

“……你們的同工會、大聚會、小聚會我都憎厭,從不感興趣,我作工就這么個原則,不愿在聚會里講道……我不喜歡你們都規(guī)規(guī)矩矩地坐在一起聚會,不是你們安排的不好,也不是你們太低賤,而是我討厭你們這樣的生活,更無法適應你們這樣的生活……。”(摘自《救主早已駕云重歸》437-439頁)

這些謬論都是破壞教會原本合乎圣經(jīng)的正常禮儀和規(guī)矩。

對“東方閃電”的防范措施

一、加強對教會同工的栽培

(一)提高教牧人員與義工的屬靈素質(zhì)

不可否認,異端和邪教在侵入教會之時,最先想要蠱惑的就是在教會中參與侍奉的人,因為這樣破壞力才夠大。在“東方閃電”的工作手冊和獎勵制度中也可以看到他們對于如何影響教會負責人的重視。因此,積極提高教牧人員與義工的屬靈素質(zhì)就成了當務之急。教會同工的素質(zhì)直接決定了信徒的素質(zhì),因此有必要創(chuàng)造條件,不斷學習、提高,為識別異端和邪教提供有力的保障。傳道人必需將“東方閃電”的錯謬熟捻于心,并能根據(jù)《圣經(jīng)》指出正路,幫助每個信徒都能了解,在異端邪教的誘惑面前能站穩(wěn)腳跟。

(二)穩(wěn)固信徒自身的信仰根基

很多信徒雖然接受了基督的福音,但他們傳統(tǒng)的文化與過去的習性仍然存在,他們并不了解自己的思想背景與圣經(jīng)價值的價值觀是否有抵觸;所以,這些信徒就容易以自己主觀的意愿去理解圣經(jīng),以致給傳異端的人留空子。所以,所有信徒都要有關(guān)于真理的訓練,十分清楚地明白真道,確知自己所信的是誰。此外,必須穩(wěn)固自己的信仰根基,一旦聽到那些和自己的信仰不同的有關(guān)教義時,就能馬上作出拒絕的反應,并向教會牧者報告。這樣一來,那些傳異端邪教的,就不能輕而易舉地迷惑教會中的信徒了。

(三)學習解經(jīng)方法,宣講閃電錯謬

任何異端的產(chǎn)生,都是由于某些人解經(jīng)上出了問題,受異端迷惑的人,多半都不懂正確地解經(jīng)原則。只有當每個信徒都能對閃電派的錯謬和邪惡手段有清楚的了解,并且知道他們在信仰上的錯誤錯在何處,對圣經(jīng)的繆解謬在何處,他們所傳講的邪說邪在何處,他們的手段卑鄙惡劣在何處,以及接受他們錯謬后的危害在何處等等之后,他們才能真正對“閃電派”采取不聽、不看、不想、不信的防守措施,才能持守圣經(jīng)真道。

二、留意來歷不明的外來人員,謹慎接待傳道人

不隨意接待來歷不明的自稱“傳道人”的外來人員,以免貿(mào)然接待或已受人迷惑的假師傅,引狼入室,致使教會遭到虧損與侵害。對外來的人員不輕易否認也不輕易接納,必須要細致觀察,并從他的信仰、生活品行等方面多加留意。同時,要積極和周邊教會保持聯(lián)絡,及時溝通交換在教牧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新問題新現(xiàn)象,以防患于未然。

此外,各地教會的牧者和兄弟姐妹,隨時注意身邊那些新來的人,或一段時間不見又突然來聚會的人,或那些聲稱自己是出來打工找聚會,或說自己從前在異端里,如今出來尋求真理的人等。對于這些可疑分子,除了清楚了解他們的信仰之外,還要要求他們出示身份證、進行登記、留下電話號碼等,一邊查詢。

三、警惕閃電派的各種引誘手段

閃電使者會使用各種各樣的方法,如:拉關(guān)系、介紹對象、介紹工作、送賄賂、色情、請吃飯、交通等,進行誘騙、試探,同時,還可能會綁架。或者實施其他暴力行為。所以我們要擦亮眼睛,保持警醒狀態(tài),拒絕各式各樣的誘惑。對于那些置教會的警告于不顧,肆意破壞信徒家庭,擾亂信徒聚眾,對信徒或同工進行綁架軟禁及暴力傷害、視國家的法律為兒戲的閃電信徒,應立即向公安局報案,將他們交給相關(guān)部門處理,用法律保護人身安全。

四、慎重處理受迷惑的人

對于那些已經(jīng)受到影響的人,我們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區(qū)別對待。

首先,對于那些被“閃電派”迷惑的人,或參加過“閃電”訓練的人,自己主動地,或經(jīng)同工勸勉后認識到了“閃電”的錯誤,表示愿意悔改時,教會的同工們,應根據(jù)《圣經(jīng)》的原則,及各人的不同情況具體對待各人。教會同工必須本著愛心,鼓勵愿意悔改的人,敞開自己的心,把被迷惑的經(jīng)歷向同工們坦白,并要求他,奉主的名宣告,與邪教斷絕關(guān)系。

其次,對于那些一意孤行不怨悔改,接受多次勸勉后,仍死心塌地跟從邪教的人,同工們要對其進行最后一次警告,若他仍不聽從,就要按照《圣經(jīng)》的原則,在全教會宣布:奉耶穌基督的名,將其從教會中除名。同時,也要通告凡能聯(lián)系的教會,使其知道詳情,以免受害。各教會應互相尊重主權(quán),共同棄絕那些從教會中除名的人。

最后,對于邪教組織,我們在上帝和世人面前,一方面鄭重地宣告,神的教會與邪教組織無任何關(guān)系;另一方面,我們呼吁那些受迷惑的人,能夠認識邪教的丑惡本質(zhì),早日悔改。

簡而言之,請眾教徒謹記以下八點:

1、對于不認識的外來“傳道人”,絕不可讓其上講臺,除非有教會負責同工的介紹或薦信。

2、對“碰巧”問路、打聽來的,不輕易給他們介紹本教會的聚會地點,及肢體姓名地址。

3、對“不速之客”勿顯糊涂熱心,不隨便與他“交通”,不接受小恩小惠。

4、一旦發(fā)現(xiàn)言辭、觀點、宣傳是異端,當立即拒絕,義正詞嚴,不顧情面(包括親屬),寧可得罪人,不可得罪主,要把他們趕出去。不能接待,不問安,不給路費,免得在他們的惡行上有份。

5、清楚他們是異端的人之后,不論他是誰介紹來的(甚至是教會領袖本人),也照樣趕走不接待。

6、對趕不走者,應采取有效強制措施,不被他們的“可憐象”欺騙,也不因他們的“流淚禱告”而心軟,對異端要拿出“獅子”的面孔。

7、加強基要真理的查考栽培,使教會信徒都具備全面、純正、穩(wěn)固的真理根基。

8、從教會應注重在圣靈里的合一,教會負責同工之間加強彼此的交通,及時掌握異端邪說的動態(tài),靠圣靈的能力,同心合意地抵制他們的侵蝕和蔓延。

主內(nèi)的弟兄姐妹,愿我們在所領的教會中,為主盡忠。求主賜給我們屬靈的恩賜,能有辨別諸靈的眼睛,看清假的面目,讓我們在屬靈的真道上站立得住,不要被異教之風刮得東倒西歪,飄來飄去(弗4∶14)。詩篇(119∶128)說:“我卻恨惡一切假道。”

讓我們各個教會同工共同起來抵制“東方閃電 ”邪說吧!那些已經(jīng)接受這假道的人,快快棄絕回轉(zhuǎn)過來吧!

注意:在主再來前夕,還會有其它敵基督的異端邪教出現(xiàn),但他們的共同點是:否認主,高抬自己,曲解、刪添圣經(jīng),引誘人在救恩中墜落。求主擦亮你我的眼睛,賜給我們一雙屬靈的眼,分辨出他們!讓我們在耶穌基督里至死忠心,捍衛(wèi)純正的基督救恩真理,在教會中守望好主的羊。

最后,讓我們再次想起主耶穌基督對我們那充滿憐愛的警告吧:“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里,或說基督在哪里,你們不要信……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茨?,我預先告訴你們了。”(太24∶23-25)